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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政

 来源:厦门市人民政府网 发布日期:2013-07-22


· 主 题: 解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政

· 时 间: 2013年7月18日9:00-11:00

· 地 点: 市政府办公厅

· 嘉 宾: 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林权水副局长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加厦门市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2010年,我市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全省率先实现养老保险城乡全覆盖。近期,为加强我市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市政府又出台了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惠民新政。今天,我们邀请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林权水做客厦门市政府网,解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政,并与网民在线交流。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参与,踊跃提问。 [2013-07-18 09:00:00]

主持人: 林副局长,您好,欢迎您做客厦门市政府网。首先,请您介绍一下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三年以来,运行情况如何? [2013-07-18 09:01:00]

林副局长:  2010年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全省率先实现养老保险城乡全覆盖。年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无需缴费,直接享受200元基础养老金,6月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6.94万人。已形成包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含个人身份缴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外来员工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组成的全民养老保险体系。 [2013-07-18 09:03:00]

主持人: 关于近期出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政,请您给大家介绍一下。 [2013-07-18 09:04:00]

林副局长:

本月,为加强我市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的实施意见》精神,市政府出台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惠民新政。

一是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的政府补贴标准,根据缴费档次从100元到4000元的不同,每人每年补贴从45元到90元不等。

二是对年满60周岁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低保、五保、优抚对象,原已享受的待遇只叠加、不扣减、不冲销,基础养老金暂不计入家庭收入。

三是对45-59周岁生育一个子女夫妻的政府30元缴费补贴从农村扩大到城镇。

[2013-07-18 09:06:00]

主持人:   您刚才提到新政提高了参保缴费的补贴,请问提高的标准是多少? [2013-07-18 09:07:00]

林副局长:  为了鼓励参保人员按高标准缴费,在原有的基础上,市政府适当增加了5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政府缴费补贴标准,如500元缴费档次的缴费补贴由现行的65元提高到70元,1000元缴费档次的缴费补贴由现有的65元提高到85元,2000元以上缴费档次的缴费补贴由现有的70元提高到90元。 [2013-07-18 09:08:00]

主持人:   新政出台后,对年满60周岁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低保、五保、优抚对象,原已享受的待遇只叠加、不扣减、不冲销。这项内容听起来比较难理解,请您给大家具体解释一下。 [2013-07-18 09:09:00]

林副局长:

好的。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可以和低保、五保、优抚对象待遇叠加享受。若您已经享受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则自7月起,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不再作为家庭收入扣减低保、五保、优抚对象待遇。也就是说今后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低保、五保、优抚对象待遇彼此独立,可分开单独享受。

举个例子,一名60岁以上我市户籍城镇户籍人员,没有任何收入,按规定,他已享受每月450元的低保待遇。我市出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后,他参保且享受了每月200元的基础养老金,但由于该基础养老金被计算为家庭收入,则每月享受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待遇则降至250元,每月仍享受总计450元的待遇。但自今年7月起,他的低保待遇恢复为每月450元,同时可以享受200元的城乡居民保险基础养老金,这样他每个月的收入就可以达到650元。

[2013-07-18 09:12:00]

主持人:   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市民都非常关心,他们的待遇什么时候会调整? [2013-07-18 09:13:00]

林副局长:  市委、市政府历来对民生保障工作非常重视,年初就已经将增长企业退休待遇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纳入了为民办实事项目。据悉人社部正在准备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待遇标准进行调整,待调整标准公布后我们将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尽快加以贯彻落实。 [2013-07-18 09:15:00]

主持人:   我市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惠民力度越来越大。我们也希望,更多符合参保条件的市民可以积极参保。最后请您给大家再说明一下,想要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市民,应该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2013-07-18 09:16:00]

林副局长:

符合参保条件的个人可在每月6日至月底到户籍所在的居(村)委会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申请,由居(村)委会统一向各区地税局办理参保登记。申请时应提供资料如下:

《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申请表》;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享受政府补助的残疾及低保人员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5-59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应提供《独生子女证》,只生育2个女孩的夫妻应提供区计生主管部门的证明;

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手术并发症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应提供镇(街道)计生部门的相关证明;

未办理过社会保障卡的,还应提供办卡照片(已领取本市二代身份证的,原则上不需提供照片)。

[2013-07-18 09:18:00]

主持人:   好的,谢谢林副局长的介绍。下面,我们看看网友的问题。 [2013-07-18 09:19:00]

张女士:  我是本市城镇户籍的参保人员,我今年50岁了,当年响应政府号召,只生育了一个孩子,在参保时能享受到额外的补贴吗? [2013-07-18 09:25:00]

林副局长:

自今年7月起,您在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时,可以额外享受30元的缴费补贴。

到目前为止,残疾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残疾或死亡、计生手术并发症的人员,政府每年为其缴交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农村45-59周岁只剩余2个女孩或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或城镇45-59周岁剩余一个子女的夫妻,额外再给予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贴。

[2013-07-18 09:28:00]

黄先生:  我想查询自己的参保登记及缴费情况,如何查询? [2013-07-18 09:29:00]

林副局长:  城乡养老保险参保个人可直接登录地税网站—在线查询—“全民社保参保缴费查询” 栏目查询个人参保及缴费情况。采用缴费一卡通扣费的个人,也可通过个人银行账户查询了解城乡养老保险扣费情况。 [2013-07-18 09:31:00]

刘晓静:  请问参保后,第二年需要重新登记还是自动就续保呢? [2013-07-18 09:32:00]

林副局长: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采用“不变不报”的参保模式,即已参保的城乡居民未办理停保或变更的,下一年度视同按原参保身份和缴费档次续保缴费,无需重新登记。 [2013-07-18 09:34:00]

岑:  我今年7月开始享受低保待遇,听说政府有相关补贴。请问我现在要怎么更改我的参保信息? [2013-07-18 09:35:00]

林副局长:

城乡参保居民需变更参保信息(包括缴费档次)的,应于年度扣费期前(每年11月30日之前)向居(村)民委员会办理变更。办理变更信息需提供的证件、资料如下:

1、《厦门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申报表》;

2、本人户口簿(或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变更为农村计生补助对象或残疾、低保人员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

[2013-07-18 09:37:00]

默默无闻:  请问参保后,每年是什么时候缴费,要如何缴费? [2013-07-18 09:38:00]

林副局长: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自然年度采用预缴方式,即每年12月至次年的2月为参保个人下一年度城乡养老保险缴费期。(例:2011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在2010年12月至2011年2月间进行扣费)

1、一卡通扣费:地税部门从12月起,直接从个人委托账户进行扣费,扣费未成功的,地税部门将连续扣费3个月至次年2月,3个月内均未成功缴费的个人,需持相关资料到地税柜台办理补缴;

2、居(村)委会代缴∶居(村)委会应于12月至次年2月及时办理缴费申报。

[2013-07-18 09:41:00]

傅先生:  听说地税部门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个人提供手机短信提醒服务,请问是否收费,短信会对未及时缴费进行提醒吗? [2013-07-18 09:42:00]

林副局长:  地税局对采用“缴费一卡通”方式扣缴城乡养老保险费的个人,免费提供多项手机短信提醒服务,具体项目有:一卡通委托催办提醒、未及时缴费提醒及达到60周岁停保提醒。需获取手机短信服务的参保人可向参保登记的村(居)委会登记正确的手机号码(要求省内移动或联通手机用户)。 [2013-07-18 09:44:00]

知青:  我们是江西下放知青,已转入厦门户口,请问我们能不能享受厦门知青社保的同等待遇? [2013-07-18 09:45:00]

林副局长:  为了解决厦门市上山下乡知青回城未安置就业的人员的养老保险问题,我市出台了厦人社(2013)58号文,您的情况不符合文件规定。若需要详细了解,您可登陆厦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 [2013-07-18 09:47:00]

吕先生:  现在失地农民有两种社保,请问这两种社保各可领多少钱! [2013-07-18 09:48:00]

林副局长:  失地农民可参加我市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若在企业工作也可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的标准根据参保缴费的情况确定,详细情况可登陆厦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查阅《厦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和《厦门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 [2013-07-18 09:50:00]

小林多喜二:  现有社保退休金计算公式可能导致一个人现在提前办理退休(假如符合相关条件,比方提早5年),之后5年内每年退休金调整提高,将高于5年之后办理退休时的水平。这5年要白干白缴社保,岂不冤枉? [2013-07-18 09:52:00]

林副局长:  国家目前也正在研究完善养老金计算办法和待遇调整机制,鼓励长缴费、多缴费。 [2013-07-18 09:53:00]

主持人:   非常感谢市人社局林权水副局长做客厦门市政府网,也谢谢广大网友的参与。本期访谈到此结束,再见。 [2013-07-18 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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