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忘记密码 网站无障碍
  首页 | 协会简介 | 协会动态 | 媒体关注 | 政策法规 | 国际老龄 | 产业前沿 | 老年用品 | 老年文化 | 金融服务 | 人才培训
    会员中心 | 地方动态 | 热点专题 | 老龄新闻 | 专家视野 | 产业研究 | 宜居养生 | 老年旅游 | 科技养老 | 展会信息
 
当前位置 --> 热点专题 --> 阅读

管理新规让养老机构举办者“少跑腿”

 来源:新华社 发布日期:2020-09-24


民政部17日发布新修订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办法明确,养老机构在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并按规定办理备案。

据介绍,此次民政部发布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是对2013年《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的全面修订,分为总则、备案办理、服务规范、运营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7章,共49条,将于2020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民政部政策法规司司长肖登峰介绍,2018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作出修改,取消了过去关于设立养老机构需要许可的规定,明确养老机构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设立许可取消后,事中有效的监督检查变得更为重要。办法明确,民政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养老机构存在应当由其他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处理。同时,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方式,要求民政部门每年对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和质量进行不少于一次的现场检查。

养老机构的安全保障问题也是办法的重要内容。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邦华介绍,办法对养老机构的设施设备安全、服务运营安全以及安全事项的监管都作出规定,明确要求养老机构应当通过实行24小时值班、在公共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施、鼓励投保责任险等方式,降低运营风险。

此外,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办法对于提升养老机构的应急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作出了新规定,要求养老机构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并对养老机构传染病防控提出明确要求。



 中央社会工作部召开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第…
 中国老龄产业协会2023年工作报告
 大家的家·北京阜外城心社区启幕
 《中国老年旅游发展报告(2023)》在…
 中国老龄产业协会赴陕西调研
 推动设计赋能 助力产业发展 中国老龄产…
 中国老龄产业协会组织动员会员单位支援灾…
 中国老龄产业协会和北京市老龄产业协会向…
 
 
 应对老龄化:经合组织建议各国调整退休年…
 从延迟退休到提供培训 应对老龄化趋势各…
 疫情下的英国养老院:每周亏损1万英镑,…
 乌拉圭新冠肺炎病例超过600例 政府将…
 英媒:英国养老院护工迫切期待接受新冠测…
 健康老龄化已成为欧洲研究的重点之一
 除了老龄化,还有这点导致意大利新冠肺炎…
 英养老院征集志愿者陪老人网聊
 
 
  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关于印发《旅游景…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设第三批大众创业万众…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 老年人…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
 
老龄产业标准信息网
民政部
中国老年旅游网
中国离退休网
中国老摄影家协会
中国老教授协会
人过五十网
央视喜乐乐
中国老年学学会
中国老年宜居养生网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中国老年保健协会
协会简介 网站声明 联系我们


中国老龄产业协会版权所有 © 2010-
ICP备案号码: 津B2-20070187 天津盛世阳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制作
北京互联网违法不良信息举报 北京市公安局网络报警报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