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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会长曹炳良为《环球老龄》杂志撰文

 来源:中国老龄产业协会 发布日期:2015-06-04


   2015年5月,中国老龄产业协会副会长曹炳良在《环球老龄》杂志发表文章,题为《我国老龄产业发展中的几个问题》。文章就老龄产业发展大致经历的三个历史阶段、当前老龄产业市场基本状况、老龄产业发展中需要厘清的几个问题进行了探讨和分析。文章全文如下:


我国老龄产业发展中的几个问题

   人口迅速老龄化的不可逆转性,是21世纪我国发展中必须面对的基本国情。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国家采取措施,发展老龄产业,将老龄产业列入国家扶持行业目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这为我国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

   一、老龄产业发展大致经历的三个历史阶段

   与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相适应的老龄产业发展,到本世纪中叶大致要经历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老龄产业初期发展阶段(2010--2020年)。这一阶段,我国人口老龄化处在快速发展期。老年人口年均净增约800多万人,预测2020年将达到2.55亿,老龄化水平为17.8%。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口将达到2900万。社会总抚养比大约为60%左右,处于社会抚养负担较低时期,是有利于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发展的有利时期。

   初期阶段老龄产业发展的基本特征是:加快发展老龄产业基本形成社会共识。政府强化主导,加强制度设计、规则制定、市场培育,为产业发展创造外部环境。市场内生动力逐渐被激活,市场通过勇于实践、探索经验、摸索规律,将为做大做强产业奠定未来发展基础。

   第二阶段:老龄产业大发展阶段(2021--2035年)。这期间,我国人口老龄化进入高速发展期,老年人口将迎来第二个增长高峰,年均净增约1200万,预测2035年将达到4.18亿,老龄化水平攀升至28.7%,8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6000万,社会抚养比将超过100%。 人口老龄化引发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开始集中爆发。

   人口老龄化的高速发展,客观地要求老龄产业必将进入一个大发展期。一是养老服务问题集中凸显。老年人口的主体是建国后50和60年代出生人群。从家庭构成看,核心家庭占主导,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服务照料问题将主要依靠社会。二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老年群体经济保障水平将大大提高,有效消费需求逐步增强和释放出来。三是老龄产业初期阶段,经过舆论引导、政策跟进、市场探索,逐步形成和创造的成功经验做法,将为老龄产业大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第三阶段:老龄产业稳步发展阶段(2035--2053年)。这一阶段我国人口老龄化将步入深度发展期,人口高龄化特征突出。2053年老年人口将达到4.87亿的峰值,老龄化水平接近35%。少儿人口、劳动年龄人口、老年人口将形成三足鼎立的格局。其中,7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2.73亿,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口将达到1.2亿。老龄产业在经过第一阶段市场培育和第二阶段大发展基础上,将进入良性稳定的发展期。

   总之,人口老龄化、老年人口高龄化、失能化、空巢化,四化叠加引发的庞大老年群体的养老服务巨大潜在需求和有效消费需求,为老龄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十分广阔的空间,无疑将成为一个“长青”的产业。

   二、当前老龄产业市场基本状况

   我国老龄产业发展正处在初期起步阶段。随着党和政府及全社会对老龄问题的高度重视和全面深化改革步伐的加快,老龄产业发展的历史机遇窗口已经开启,制约产业发展的政策瓶颈已经打破,社会共识、舆论关注、党政发力、政策跟进、市场孕育发展的局面正在逐步形成。

   一是老龄产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初步形成。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庞大老年人口规模不断增加,老年群体不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问题,是老龄产业赖以发展的最基本的社会基础和人口基础。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作为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列入了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能,成为当今社会舆论和人们尤为关注的重大民生“热点”,形成了全社会共识。加快老龄产业发展的社会氛围、舆论氛围日益浓厚。

   二是老龄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逐步建立。近几年来,随着新修定的《老年法》颁布实施,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相关部委连续密集出台了有关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规划、办法,涵盖了养老服务业和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方方面面。各地相应制定了配套政策措施。这些政策的出台有力地撬动了市场,必将推动老龄产业的全面发展。

   三是老龄产业发展的市场环境正在孕育形成中。庞大老年人口规模引发的巨大市场潜力及带来的广阔发展空间,已成为市场主体的企业经营组织共识,总体上看好这块“大蛋糕”“大奶略”,一些企业和社会力量,已经开始进入相关产业领域,民间资本开始涌入,老龄产业市场正在孕育发展中。

   但是,由于老龄产业刚刚起步,就整体上来看,发展水平还不高,市场还没有形成规模,存在问题比较多。最突出的是三个方面:一是老龄产业的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滞后,缺乏对产业市场发展的理论指导和数据支持。有关老龄产业的概念、性质界定等等,至今尚未形成较统一认识。老龄产业市场需求状况,还没有系统的调查研究成果和有说服力的数据支撑来为市场服务。二是老龄产业缺乏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布局。阶段性发展重点和优先发展领域亟需通过制定战略规划、政策予以明确,并纳入国家扶持行业目录实施,以带动产业的发展。三是老龄产业市场开发与老年群体有效消费需求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制约着产业发展。

   三、老龄产业发展中需要厘清的几个问题

   (一)老龄事业与产业

   老龄事业与老龄产业的概念、内涵和性质,目前尚没有一个较为统一的、被大多数人认可的清晰界定。这反映出我们在理论研究上的不足。根据以往的研究,综合各方面观点,一般认为,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都是以老年人为服务对象,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为目的、并通过各自手段为老年人提供与物质文化生活保障相关的产品与服务的行为活动。二者在服务对象和发展目的上是一致的,但在行为活动上是有区别的。

   老龄事业,是社会公共管理的政府行为活动。是具有政府行政性、公共性的老龄社会体系。主要通过制定老龄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目标任务、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加强行政监管,增大投入、调控扶持等手段,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公共服务和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老龄产业(确切的说应为老龄服务产业),是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根据市场需求提供的专门针对老年人的老龄产品和服务的行业集合。是以经济单位的市场交易活动为主体的市场体系。主要通过市场研判、开发、运营老龄产品和服务具体项目,来满足老年人的特殊性和个性化需求,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具有市场性、盈利性。

   老龄事业的发展是老龄产业发展的基础,老龄产业发展反过来又将成为促进老龄事业发展的动力,可以有效地解决老年人需要的各类产品和服务的市场供给,是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群个性化、多样化、多方面物质和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老龄事业与老龄产业既有区别,又有着紧密的联系,二者互为补充,协同发展,“两个轮子”一起转,共同构成养老服务体系。

    在推进老龄产业发展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发展公共性基本养老服务事业与经营性老龄产业的关系。目前,社会上有一些提法值得商榷,有的提出“把老龄事业当作老龄产业对待”,有的提出“养老产业化”等等。首先,发展老龄产业不等于“养老产业化”。养老问题涉及诸多方面和领域,有的方面如老龄产品和服务可以由市场提供,但有的方面如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等就不能产业化。能够形成产业的老龄产品和服务才是老龄产业。 其次,不能以发展老龄产业来代替政府应该承担的公共性基本养老服务责任。养老服务与文化、教育、医疗等一样,具有很强的公益性。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照料、护理康复、情感关怀、紧急救援、社会参与等养老服务是老年人最基本的、普遍的诉求和权力。因此,公共性基本养老服务事业,只能随经济发展扩大服务范围而不能消弱。现阶段,由于国家公共养老服务能力不足,加之我国在这方面欠账过多,政府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方式无疑是正确的,但这不是“养老产业化”。

   (二)老龄产业与老年消费

   需求是企业生产与经营活动的核心。收入决定消费、消费决定市场。引导老年人群潜在消费能力释放,最主要的是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障制度,提高老年人的收入水平,解除老年人后顾之忧,引导老年人转变消费观念。企业开发老年消费市场应明确定位,根据老年人群不同消费需求指向和特点,开发与其消费能力相适应的产品和服务。

   目前,老龄产业阶段性市场总体规模到底多大?老年人有效消费需求多大?产品分类需求多大?这方面的预测结果尚缺乏有力的权威数据支持,这就给市场带来了一些误判,造成有的企业望而却步,有的企业盲目跟风。问题的关键是底数不清。据有关方面调查,目前我国城市退休职工月人均养老金大概2000多元,农村老年人的实际收入更是微乎其微。当代老年人的实际消费能力总体上仍普遍较低。老年人群中的高、中、低收入比例,虽然没有确切数据证明占比各多少,但大致属于“橄榄型”,两头小中见大。为此,在政府承担公共性和保障低收入老年人群基本养老服务基础上,老龄产业发展的市场定位和老龄产品的开发,必须兼顾高中低三类不同收入老年人群的不同消费趋向,不能只顾某一头。由于中等收入老年人群数量大,且是老龄产业市场的主要消费力量,企业应予以更多地关注,防止一味走高端路线。

  (三)老龄产品与服务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为老年人提供适老产品和服务,是老龄产业发展的核心。必须既重视产品开发,又要高度重视服务性,以服务求生存、求发展、求效益。

   当前,我国老龄产品市场很不发达,且存在重机构设施产品建设轻老年用品开发、重产品销售轻产品服务的现象。养老地产市场的“火热”与老年用品等市场开发“冷清”、老年用品市场研发创新不够与产、供、销脱节的局面形成鲜明对照。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是,缺乏有效的市场引导。亟待积极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发搭建集产品研发、展示、体验、交易、服务于一体的老年用品区域展示与营销相结合的平台,拓展老年用品市场和销售渠道,构建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有效衔接的产品流通体系,提升老龄产业的整体发展水平和规模,满足老年人群的不同消费需求。

   老龄产业是服务性产业,必须正确把握老年人的消费心理和特点,强化其服务本性。企业开发老龄产品应把服务贯穿于产品规划、开发、运营、销售和后续服务的全过程,改变有限投入产生最大收益的思维模式,树立长期经营和服务理念,以优质服务取信于老年人,取信于市场,以服务赢得长线效益。

   (四)养老机构与养老地产

   近几年,养老地产市场炒的很热。养老地产在质疑与争论声中试水,各路资本纷纷进入,项目建设规模越做越大,“体重”超标现象越来越凸显。而养老地产的定义、性质,目前尚无明确界定,其开发模式、融资模式、运营模式、盈利模式、管理模式尚在探索中,还没有可资借鉴的成功经验。

   从目前业界对养老地产的探讨和开发项目看,养老地产是针对部分高端老年人群的特定需求,提供的一种老年性住宅并辅以部分养老服务功能项目。是老龄产业发展中的一种“地产+”开发模式,既非传统房地产开发项目,也非具有明确定义的养老服务机构。是房地产业与养老产业融合发展的一种新业态。

   养老地产市场毕竟已经客观存在,是鼓励支持、保护其积极性、使其顺势发展?还是任其自由发展?这是当前必须回答的问题。如果鼓励支持,那么政府就要加强调查研究,制定针对性政策,加以规范、引导,使其从一开始就步入健康、有序的常态性发展。如果任其自由发展,或许会重复走过去房地产发展的老路,不利于养老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无论养老地产采取何种模式开发运营,都应以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为宗旨。老年人选择入住养老住区,有居住房需求,但主要目的是养老,对医疗护理、生活照料、文化休闲、精神慰藉等服务性需求更为关切,是选择入住的第一位考虑。因此,养老地产的开发,应明确定位,不能一味走高端路线,需兼顾高收入与中等收入老年人群的需求特性,强化专业化服务和长期运营理念。

   养老机构,是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我国养老机构长期以来发展滞后,欠账很多,且存在总体不足、结构失衡、市场错位的问题。公办养老机构“一床难求”与民办养老机构床位空置的矛盾并存。据有关数据显示,全国民办养老机构床位空置率大概在50%。随着老年人群养老服务需求压力的增大,近年来,政府持续发力,密集出台相关政策,大力推进养老机构发展,正在形成政府、社会、市场三大部门力量共同参与的局面。

   在推进养老机构发展中,应处理好新建与盘活现有资源和养老机构运行体制改革等方面的关系。一是新建养老机构,应主要以失能、高龄、独居、空巢等四类高风险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为入住对象的长期护理型养老机构为主。在政府主导下,按照统筹规划、规范标准、规模适度的思路开发布局。充分调动市场力量参与建设;二是下大决心、大气力,采取强力措施盘活现有公共设施资源,将各级党政部门利用财政和单位自有资金建设的各类酒店、招待所、疗养院、度假村、培训中心等收归政府,引进市场机制,通过改扩建,用于特殊困难老年人群急需的照护服务设施;三是改革养老机构建设与运营中的政府资金补贴和购买服务政策,加快“补床头”、“补砖头”向统一“补人头”方面的改革步伐,同时整合现有高龄老年人补贴发放政策。将上述两类资金补贴统一归并为“老年人长期照料补贴”,作为长期照料保险制度建立前的过度性特殊政策,让老年人自主选择养老服务,进而激活养老市场的发展。四是将乡镇敬老院所,扩建为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性养老机构,在不改变“五保”老年人福利性养老服务的同时,为社会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

   (五)政府、市场、社会

   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积极因素,大力推动老龄产业健康发展,需要明确政府、市场、社会三大部门各自的主体权责,处理好三者关系。

   建立健康有序的老龄产业市场体系,政府必须作为主要推动力和关键性力量,强化主导作用。政府的主导主要是:规划指导、政策扶持、市场培育、监督管理。通过制定老龄产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健全法规、培育和管理市场、加强市场监管和调控、规范市场秩序,为市场创造良好的发展条件,形成政府宏观管理、企业自主经营、社会广泛参与的老龄产业发展格局。根据现阶段我国老龄产业发展状况,政府应将养老服务设施业、老年护理照料业、老年生活用品业、老年旅游娱乐业作为优先发展领域予以引导扶持。同时,协同市场和社会组织,主导一批重点扶持项目,推动引领老龄产业市场发展。一是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根据区域性人口老龄化的发展程度,按照东、中、南、北、西的区域梯次,建设一批集老龄产品研发制造、物流集散为一体的老龄产品基地;二是将四类高风险特殊困难老年人群(失能、高龄、独居、空巢)的长期照护服务设施建设,作为养老服务业发展中的重中之重,予以重点扶持,至少每一个中等城市建设一所规模适中的专门照护设施,缓解急需;三是扶持推动老龄产业行业性组织,尽快组织开展全国系统性老龄产业市场调研课题项目,厘清老龄产业发展家底,为市场提供依据。

   市场是老龄产业发展的主体。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企业为老年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针对老年人群的消费需求具有明显特殊性、差异性和多样性的特点,企业在开发老龄产品和服务中,应切实加强市场调查、明确发展定位。老龄产品从类别区分主要涉及:居住设施、康复器具、生活用品、文化休闲旅游产品、科技产品、金融理财产品等等。老龄服务主要包括: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咨询服务等等方面。多门类、长链条的老龄产业特性,决定了企业必须树立长期经营理念和服务第一的意识,避免短期行为。

   社会组织具有联系政府与市场的桥梁纽带作用,是推进老龄产业发展的行为组织者和政府推手。必须切实加强老龄产业行业组织和专业性组织的建设,提升老龄产业行业组织的市场建设功能。充分发挥在参与老龄产业技术规范与行业标准制订和组织实施、完善行业信息调查统计和健全信息发布渠道、增强行业会员信誉度与加强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培养产业人才、发挥行业组织信用资源整合优势和协调联系优势、发挥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引导市场健康发展上的积极作用。

   充分发挥政府在公共性养老服务事业和老龄产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市场在经营性老龄产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社会组织在老龄产业发展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建立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相互促进、有机统一的老龄产业市场体系,是保障老龄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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