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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都市社会养老问题:以北京为个案

作者:穆光宗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发布日期:2010-09-07


 1、问题的提出

  随着老龄社会的到来,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以及社会对策的设计问题引起了普遍的关注。在这其中,老年空巢家庭是特别需要引起关注的一个方面。都市社会最易遭受家庭空巢化的挑战,这至少是因为:

  (1)竞争赋予了人们只争朝夕的使命感,现代社会的时间资源和精力资源是稀缺的,人们都在紧张的奔忙中为生计而忙碌。年轻人陷入了角色困境,要同时扮演好成功人士的角色、合格父母的角色和孝顺子女的角色往往是勉为其难的。1993年8月北京市老龄委在西城区开展了"中青年家庭养老状况典型调查",结果表明:虽然中青年人士将供养、照料老年人看作是自己应尽的责任,但实际生活中还是存在着不少的困难。譬如,从总体上说,中青年人的经济状况并不理想,供养老人有一定困难,表现在无法购买市场上提供的有偿服务,承担不起昂贵的医药费,甚至影响到了对子女的教育以及正常的生活开支;照料老人的精力有限,调查发现:255位中青年日平均的劳作时间为14个小时,近一半的被调查者反映工作太忙照料不了老人,而且影响到了自己正常的生活,"心有余而力不足"是普遍的感受。

  (2)现代社会使大家庭的概念淡化了,而小家庭的概念增强了。两代人都崇尚居住的私密空间,分居的倾向是存在的。这就使得一部分老人处在更需要自己照料自己的境地。根据1999年北京市老龄问题研究中心《北京市老年人基本需求问题调查》提供的数据,在北京,有一半以上的老年人现在与子女共同生活,有30.6%的老年人不愿意与子女共同生活。 有研究根据北京老年病医学研究中心1992~1994年进行的"北京老龄化多维纵向研究"数据的分析,得出结论:虽然三代户家庭仍然是北京老年人最主要的居住方式,但是北京老年人口中不愿意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比例正在增加,主要是为了避免产生家庭矛盾。 老人家庭的空巢化是生育率下降和现代性因素增强共同作用的结果。譬如,江苏省的一项调查表明,目前社会上只有五分之一的老年人与子女同住,一半以上的老人均与下一代分居,以夫妇户的形式生活。 可以预言的是,随着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多及其生命周期进入老年期,空巢老人家庭的比例会更高。

  北京作为中国的首善之区,作为现代化程度较高的都市社会,其空巢老人家庭的比例在全国也处在了前列。根据1995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的分析,北京市老年夫妇户占了27%,老人独居户占了7%,合计为34%。也就是说,有三分之一的北京老人生活在空巢家庭之中。 另外一项调查说明了,这一比例可能有普遍意义--根据1995年对北京、上海、苏州、广州和香港等城市新城区老年人家庭的研究,结果发现:生活在单身家庭中的独居老人已经占到10.4%,只与配偶一起生活的老人高达25.9%,两者相加的累积百分比为36.3%,占全体老人的三分之一以上。

  如果加上"准(或者类)空巢"的老人家庭,那么比例就会高出许多。所谓准(或者类)空巢,是指子女工作或者出差期间老人孤独在家的情形,这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代际分居所造成的空巢家庭,而是因为时间的不能共享所造成的更为普遍的空巢家庭,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前述的角色冲突所引发的。譬如,北京市中青年家庭养老状况典型调查曾经发现:255位中青年人中78.4%白天上班,其中55.3%的人中午不回家,这种白天空巢的情况使很多做子女的对老年父母的日常生活感到忧虑。如此看来,空巢与否并不完全取决于儿女的多少或者是否与儿女同住,还要看在需要帮助的时候儿女是否能伸出援手。正是基于广义的老人家庭空巢化现象在城市已如此普遍,所以社会各界对托老所的呼吁才会越来越高。

  统计数据还表明,虽然不少进入到高龄阶段的老人又同子女生活在一起,但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85岁以上单身老人户比例仍高达11.8%,高龄老人二代户的比例占到85岁以上组的21.4%,一般情况下,这样的老人家庭很可能是二代老人同住。此外,有配偶老人生活在单身户家庭的比例是有配偶老人的10.7倍。 尤其是在知识分子集中的中关村地区,空巢家庭的比例超过了30%。

  在京郊农村,也有不少老人处在分居或独居的状态。譬如,密云县老龄协对210位农村老人的调查结果表明:生活在空巢家庭的老人占了57.14%,这些老人中有一半是属于真正完全的空巢家庭,子女不在身边或者无子女。调查结论是:他们的生活照料没有着落,

  老人家庭空巢化的挑战表现在什么地方?一般地,空巢家庭中的老年人有几个怕:一怕生了病怎么办?二怕日常生活无法自我料理时怎么办?三怕精神上孤独寂寞时怎么办?生活在准空巢家庭的老人,子女依然有这样那样的担心--譬如,老人突然发病,万一摔倒致伤,老人自己倒水、吃饭时烫伤或出现其它问题,用火发生意外造成火灾,吃错药剂或者用错药量,等等。下面,笔者将从宏观和微观相结合的角度来论述都市社会空巢老人家庭的种种问题。

 

 2、家庭养老的决定因素:"财富流"理论的延展性解说

  如果我们将"家庭养老"理解成由家庭成员提供养老资源或者说养老支持力的话,那么家庭养老实际上就可以理解为配偶养老、子女养老甚至是亲属养老,在最一般的意义上,"家庭养老"可以理解为"子女养老"。家庭养老实际上展现的是代际交换的关系。我们都说,家庭养老是一种优秀的传统,但种种迹象和各色研究都表明:这样的传统在现代化因素的作用下已经遭到了很大的冲击。这样的情势不能不让作为研究者的我关心起如下的问题:家庭养老的功能和质量到底是如何决定的?

  当大家关注到家庭养老实质是一个代际交换问题的时候,"代际财富流"的概念和框架也就自然而然地进入了我们的视野。因为一般地,只有当代际财富流向上流转的时候,才可以理解为家庭在切切实实地发挥赡养老年人的文化功能。

  但必须指出的是,这里的"财富"是一个内涵丰富的大概念,至少在我的理解中,它包括了情感资源(温暖的关爱、宽心的话语、亲切的眼神、频繁的互动以及对老人意愿和决定的理解、尊重和支持等)、经济资源(物质、商品、金钱等有形的物品)、时间资源(如陪伴聊天看病、帮助做家务等)和服务资源(如购买服务性商品,请护工等做法)这几大类。这么说来,称"代际资源流"似乎也是可以的,只是国内外学界已经约定俗成了前面的说法,加之"资源"一般是相对中性的说法,而"财富"存在着所有权的问题,当资源和所有权结合时,就变成了"财富"概念。所以这里就沿用了"财富流"的说法。为明确起见,我们用公式加以表示:

  代际交换的"财富"=情感资源+经济资源+时间资源+服务资源(1)

  当然,实际的代际关系往往是互动互助的,即:既有下代对上代的回报和赡养,也有上代对下代继续的帮助和关爱。所以我们需要考虑"净财富流"的情况来判断家庭养老的真假与力度。衡量公式如下:

  代际净财富流=下代财富流-上代财富流(2)

  显然,只有在代际净财富流表现为"正值"的情况下,我们才可以肯定所观察到的是"家庭养老",而不是"自我养老"和"社会养老"。迄今笔者还是坚持认为,有史以来人类社会基本的养老方式只有三种,即"家庭养老"、"自我养老"和"社会养老"。至于目前我们观察到的机构养老等等看似现代的做法其实归根结底还是可以归入上述的三类中去。问题的关键在于,用什么样的标准来分类基本的养老方式,对此我的观点是:要看主要的养老支持力来源于谁?如果来自子女、配偶和其他比较近的亲属,则为"家庭养老";如果养老支持力主要来自自己,譬如生活上能够自理、经济上能够自立、精神上能够自处,则为"自我养老";如果养老支持力主要来自社会各界,譬如政府的保障、集体的关爱、组织的帮助以及善心者的义举,则皆可归类为"社会养老"。 既然现在通常将"养老"理解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籍三大方面,那么这里所称的"养老支持力"自然也包括了这些方面。

  显然,向上的代际净财富流越多,则子女对父辈的支持力度越大。当然,在研究和观察的过程中,我们常常遇到的问题是:非经济资源似乎天然的不可测量性。所以一般人们就采取讨巧的办法来应对,譬如只考虑经济资源的流量变化,甚至不考虑"净值"而只观察"粗值"的变化,像计量老年人平均每月从子女那里获得多少的经济支持就是常有的统计方法。事实上,在理论上,我们还存在着另一种测定家庭养老的办法,这就是在老年人的养老支出中子女的支持到底是主要的还是次要的?如果是次要的,那么主要的支持力来自哪里?不能否认,即便从经济支持力这么一个单一的角度来看的话,实际的养老支持力也存在着多渠道的来源,譬如子女的供养、自己的积蓄、社会的保障(典型如退休金)。如此这般地细分下去,我们就可以剥离出真正意义的或者说相对纯粹的家庭养老(子女赡养)。目前,由于研究水平的低下,在问卷设计中很少涉及相关问题,所以至今我们面临的还是"无米下锅"的窘境,缺乏必要的数据。

  进一步的问题是,是什么因素决定着代际净财富流的方向和流量呢?走笔至此,就必须在理论上探究家庭养老的决定因素了。

  我以为,对于有子女的老人来说,家庭养老取决于四个变量,即情感变量、人口变量、经济变量和时间变量。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家庭养老实质是父辈和子代之间的情感互动和经济交流,无非涉及子女的孝德、子女的多少以及子女的供养能力(经济的和时间的)这几个方面,所以作了上述的分类。

  首先,"情感变量"说得是子女对老年人的孝敬程度。这是最关键的变量。我曾经将家庭中的赡养关系区分出如下几种:一种是有孝之养,就是靠自觉的孝德和;二种是不孝之养,就是靠舆论和法律维系的赡养关系;三种是虽孝不养,大多是因为客观条件所限,有孝心但善事父母之力不足,或者是因为父母有自养的能力;四种是不孝不养,这是最恶劣的,在当今中国,一般是少数。

  最重要的一点是,"情感变量"是决定性的首要变量。如果没有来自子女孝德的支持,那么即便有法律强制下的赡养行为,生活在家庭中的老年人其养老质量也是有缺损的。而且,子代对上代的财富流归根结底取决于子女对父母的孝敬、关爱程度,而真正的孝德总是要有所附丽的,表现在日常生活中的互动、经济上的支持和情感上的慰籍。事实上,前述的情感资源、经济资源、时间资源和服务资源之所以是这么一种排序,也包含着笔者类似的思考和判断。

  那么孝德是如何培养起来的?这是一个极其艰深的话题,因为人的社会化过程中影响的因素实在太多。孝德不一定产生于家庭的教育,因为我们经常发现:出自同一个家庭里的孩子对父母的孝敬程度很不相同,而且父母对子女爱的程度似乎也并不一定能换来等量的回报。一个深得父母宠爱的孩子可能是很没有良心的逆子,而一个因为客观因素没有得到父母多少爱抚的孩子却也可能给老年父母以感人的回报。当然在遗传生物学上,也许还有其它的说法,毕竟人的先天禀赋中包括了善良的天性和自私的根性这两个方面。

  其次,"人口变量"指的是子女数对父母养老的作用。其实,不用多复杂的研究,根据常识,我们就可以得出结论:多一个子女,就多一个依靠。从人生的长过程看,生育资源终将演化成养老资源。作为生育最终的价值体现,"养儿防老"之所以成为制度化的传统,是因为它已经成为屡试不爽的文化法则。这一法则至今依然没有失去作用,只能说自我保障和社会保障能力的增强使得不少老年人在相当程度上摆脱了对家庭成员的依赖,但家庭养老毕竟是社会提倡的主导养老方式,而且从家庭养老的文化功能来看,在降低晚年的生存风险方面,血缘、姻缘和族缘的连接使得它具有无可替代、亘古不变的降低晚年生存风险的功能。与过去的一些研究相悖,多元回归分析的结果表明:在控制了老年人的年龄及其他自变量以后,子女数对于老年人家庭供养存在显著作用,说明子女供养老人在当今中国仍然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进一步地,如果老年人有较高的收入水平或者国家有较高的支持程度,那么老年人可以减少在经济上对子女的依赖。

  诚然,一个孩子一颗心,如果遇到不孝子孙,或者遇到有些子女供养能力不足,多子女的老人一般还有回旋余地,而少子女老人、无子女老人以及子女远在天边的老人就没有这样幸运了。这是生活常识,我们周遭常常发生的孝与不孝的故事和新闻一再演绎着这样的道理。

  再次,"经济变量"指的是子女自己劳动创造和积累的经济资源和供养能力。在一般的意义上,经济问题往往被看作是核心问题,这应该说有一定道理--做一个绝对的假设,如果子女穷困潦倒,那么再有孝心,给老人也很难有实质性的帮助,至多上演一场类似古时《二十四孝》中"卧冰求鱼"的感人故事。

  "孝心"讲的是主观动机和态度变量,而最终还是要落实到"实力"上来。这固然不错。但在现实生活中,所见更多的是"善事父母之力足、孝敬父母之心缺",结果就是不孝之养和不孝不养。

  第四,"时间变量"指的是子女用在父母身上的时间和精力,没有精力往往意味着没有时间。与老年父母共处对老年人是非常必要的,但现代性最大的特征之一就是时间资源的稀缺性。有些做子女的,有充沛的孝心,也有经济上的赡养能力,就是工作太忙、事情太多、精力不济,结果就是时间上不能保证起码的共处。这样的家庭养老自然也是有缺损的。根据1999年6月北京市政策研究室等单位联合完成的"北京市新型社区问题研究"的调查,近一半的北京中年人(48%)反映在照顾老年人方面面临困难,其中首要的困难就是"没有时间",其次是"精力不够"(36%)和"经济压力大"(27%)。高达70%的中年人因为照顾老人而不同程度地影响了自己的工作和事业。

  "情感变量"之所以是决定性的变量,是因为它决定着对经济资源和时间资源的动员能力。已有研究提供实证方面的支持。对广州低收入老人群体的一项分析表明,低收入老人中认为与家庭成员关系和睦的比重明显低于中高收入的老人。 "情感变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代际净财富流的方向和流量。归根结底,孝德决定着子女对老年父母实际的供养水平和照料程度。在这个意义上,家庭的孝德建设不仅是为人父母者晚年的重要保障,而且应该看作是社会可持续发展极为重要的文化基础。

  当然在实际生活中,上述的四个变量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譬如,经济变量和时间变量会影响子女的孝心表达,工作太忙容易使孝停留在情感的层面上而不能落实到行动上。因为主观和客观的原因,孝与养相分离是常见的现象。所以笔者的观点是:要倡导新时代的"孝养观"来替代传统意义上的"赡养观"。

  如果将家庭与社会的联结加以考虑,特别是注意到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以及向社会替代性转移的倾向,那么还有一个问题会趁势而至:这就是在一个社会分工细化的时代,家庭成员可以通过购买社会商品化的养老资源来满足家里老人的养老需求。家庭依然是养老责任的承担者,但已经不是养老功能的执行者(或者直截了当地说,是养老任务的完成者)--典型如子女出资送年迈多病、需要特殊照顾的老人去公共养老机构养老的做法就是一例。这是完全替代的做法,既是社会化养老,也是家庭养老,或者干脆说就是两者的紧密结合。这是现代化因素作用下的必然的养老选择之一,是家庭养老的社会化和现代化。但亘古不变的是,家庭始终是养老的责任主体,只要有儿女以及来自他们对父母的关爱,那么家庭养老的"灵魂"就始终存在,变动不居的只是家庭养老的具体方式。这实际上是人类为维持基本的社会秩序而作出的自觉的文化安排,父慈子孝,亲情无价,代代相传,血浓于水,就是这个道理。难怪孝德被看作是天地之大德,因为它顺应了自然之大道。

  此外,还有部分替代的做法。老年人虽然是"居家养老"或者说"在家养老",但社会的养老资源已经引入到家庭中来,和家庭一起共同来回应生命老化的挑战。

  在现代社会里,商品化养老资源的出现以及社会化养老机构的出现使得"养老资源"和"养老功能"的概念被赋予了崭新的涵义。家庭所具备的养老资源是有限的,更多的养老资源实际上是由社会提供的,只是家庭成员要服从市场的法则通过购买行为来完成对老年人的赡养行为。家里的养老资源主要是生育资源和经济资源,而社会的养老资源包括了一切可以满足老年人需求的"软件"(如服务)和"硬件"(如设施)。在现代化的浪潮中,家庭的角色和功能都在发生变化,譬如在都市社会,家庭的生产功能几乎消失了,而随着时间价值的快速上升、社会分工体系的日渐发达,家庭的养老功能也在江河日下般地趋向弱化,这就为花样繁多的社会化养老、商业化养老、产业化养老拓展了广阔的空间。由此我们也看到了现代化过程中养老问题社会化的痕迹。

 

 3、空巢化和高龄化:新世纪的双重挑战

  如前所述,在北京,老人家庭的空巢化正在成为新的社会问题。一些报道已经用惊人的案例告诉我们,空巢老人家庭一旦遭遇上高龄、疾病和丧偶等的多重挑战,这样的家庭就会变得像汪洋中的一叶小舟,时刻有倾覆的危险,空巢老人的神经也会变得异常脆弱。

  目前,我国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有1200多万,占全国60岁以上老龄人口的10%。人口学家早就提醒过:在总人口老龄化的同时,必须引起密切关注的是老年人口的高龄化。虽然至今人口学界和老年学界还没有对高龄化时代的门槛条件给出公认的界定,但高龄化的步伐的确越来越近。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人口高龄化大概要到2025年以后才出现,理由似乎是中国目前刚刚进入老龄社会(或称老年型社会),目前低龄老人(60~69岁)比重还较大。 我以为是值得商榷的。虽然目前低龄老人占了全部老龄人口的约70%(1999年数),但10%的高龄老人比重以及千万之众的人口已足以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我愿意大胆说一句:中国已经进入高龄化阶段。中国面临的挑战不是想象的那么单一,而是多重的、叠加的和复合的。毫无疑问,就在当下,我们面临的已经不是一般意义的老龄化问题,更具有挑战性的是需要长期照料的高龄老人问题。

 注释:"高龄化比例(1)"是指80岁及以上老人占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比重,"高龄化比例(2)"是指80岁及以上老人占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比重。

  资料来源:根据杜鹏"北京市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及其社会经济影响"一文提供的中方案预测数据计算和绘图。参见《迎接人口老龄化挑战的战略构想》,1998年内部版,第87~88页。

  从预测看,首先,在未来的15年里,人口高龄化的挑战是逐步加重的趋势,2016年前后高龄老人的比重有下降的趋势,不过从预测的绝对规模看,2016~2025年之间,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维持在40~43万之间。根据高龄化比例(1)的统计口径,高龄化比例最高会超过13%;根据高龄化比例(2)的统计口径,则可能超过21%,即每五位老人中有一位是高龄老人。其次,2013~2019年,是高龄化比重最大的时候,也是在人口学意义上老年人口高龄化挑战最大的时候。其时,高龄化比例(2)超过了20%。

  "空巢化"说得是家庭结构的变化,而"高龄化"说得是人口结构的变化,这两种变化结合起来就是一个最需要社会关照的养老问题。生活在空巢中的老人生存风险是最大的一个群体。特别是丧偶独居的老人如果与社会的互动很少,那么基本上就处在随时可能出现问题的状态之中了。对1995年1%北京市人口抽样调查数据的分析表明,老年夫妇户在所有老年户居类型中所占的比例是随年龄组的升高而降低的,60~69岁组比例达到最高值26.7%,而到85岁及以上的年龄组比例降到了4.5%,说明了二个问题:一是高龄阶段丧偶事件增加,一部分高龄老人从夫妇居转向独居,另一部分高龄老人则转向隔代户,与第三代共同生活。 进一步地,从下图我们可以看到:随着老龄化的发展,空巢老人的比例是先升后降的趋势,分界年龄是70~74岁年龄组。特别引人注目的是,与老年夫妇户比例逐步下降不同,老年单身户是缓慢上升的趋势(只是到了85岁以上的高龄阶段才有所回落)。但不管怎样,高龄阶段独居的比例比低龄阶段高是一个事实,而且到了80岁以后,生活在空巢家庭的老人保持在15~24%这样高的比例。

  资料来源:北京市老龄协会:《迎接人口老龄化挑战的战略构想--北京市"老人、家庭与社区照料"学术研讨会论文集》,1998年12月内部版,第51页。

  那么,空巢化和高龄化的同时到来意味着怎样的挑战呢?

  挑战之一:生活无助。北京老年病医疗研究中心社会医学部于1997年调查了北京城区(宣武)、郊区(大兴)及山区60岁以上老年人2788人,结果发现:生活自理无依赖者2079人(74.6%),有IADL功能障碍(轻度生活依赖)531人(19.1%),ADL功能障碍(中重度依赖)176人(6.3%),总依赖率25.4%,按年龄构成比进行加权,标化后的总依赖率为19.1%。农村老年人的依赖率显著高于城区,躯体功能减退的危险度是城区的1.97倍。女性的依赖率较男性高,发生依赖的危险度是男性的1.69倍。随年龄增长,依赖率呈线性增高,75岁以上较高龄老人,功能衰退的比例明显加大。特别是通过多因素分析发现,增龄是老年人功能衰退的第一位影响因素。 生活在"日间空巢家庭"的老人日常生活面临困难。譬如,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街道汽南居委会之所以开办"助老营养餐桌",就是因为该社区有30多位生活自理有困难的老人因为子女不在身边或者子女白天上班不在家,午饭问题就只好凑合。根据北京市老龄委1995年的调查发现,在生活照料中为老年人提供帮助最直接的是其配偶,当老年人生病或卧床不起时,其配偶中有高达90.1%的人能给予护理和照料,他们是患病老年人最直接的依赖者。但是,在家庭中那些提供主要照料的老年人配偶本身的健康状况也令人十分忧虑,在上述人群中,认为自己身体较差或很差的人占28.4%。实际上他们在提供照料的同时,自己也是潜在的被照料者。这种状况直接影响了提供照料的可靠性和有效性。显然,有配偶并不等于有生活照料的质量。

  北京市老年人不仅存在着照料问题,而且有经济困难问题,而且事实上,这是因果上相连的问题。根据北京市老龄问题研究中心1999年8月有关"北京市老年人基本需求问题的调查",北京老人所担心的养老问题依然是传统型的养老问题--担心今后经济发生困难的老人占到了近70%之多,面积之大,令人吃惊。其中,35.4%的老人怕没有生活费来源和13%的老人怕养老金养不了自己,另有21%的老人担心生病后没有钱治疗。总归是一句话,担心发生经济危机。这样的老人是多数。说明北京市老年人的经济保障能力并不强。其次的一个问题就是怕失去生活自理能力、有病和无人照料。中国老年人口的缺乏保障(保障水平之低以及保障覆盖面之窄)仅此可见(参见图1.3)。

  注释:"高龄化比例(1)"是指80岁及以上老人占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比重,"高龄化比例(2)"是指80岁及以上老人占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比重。

  资料来源:根据杜鹏"北京市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及其社会经济影响"一文提供的中方案预测数据计算和绘图。参见《迎接人口老龄化挑战的战略构想》,1998年内部版,第87~88页。

  从预测看,首先,在未来的15年里,人口高龄化的挑战是逐步加重的趋势,2016年前后高龄老人的比重有下降的趋势,不过从预测的绝对规模看,2016~2025年之间,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维持在40~43万之间。根据高龄化比例(1)的统计口径,高龄化比例最高会超过13%;根据高龄化比例(2)的统计口径,则可能超过21%,即每五位老人中有一位是高龄老人。其次,2013~2019年,是高龄化比重最大的时候,也是在人口学意义上老年人口高龄化挑战最大的时候。其时,高龄化比例(2)超过了20%。

  "空巢化"说得是家庭结构的变化,而"高龄化"说得是人口结构的变化,这两种变化结合起来就是一个最需要社会关照的养老问题。生活在空巢中的老人生存风险是最大的一个群体。特别是丧偶独居的老人如果与社会的互动很少,那么基本上就处在随时可能出现问题的状态之中了。对1995年1%北京市人口抽样调查数据的分析表明,老年夫妇户在所有老年户居类型中所占的比例是随年龄组的升高而降低的,60~69岁组比例达到最高值26.7%,而到85岁及以上的年龄组比例降到了4.5%,说明了二个问题:一是高龄阶段丧偶事件增加,一部分高龄老人从夫妇居转向独居,另一部分高龄老人则转向隔代户,与第三代共同生活。 进一步地,从下图我们可以看到:随着老龄化的发展,空巢老人的比例是先升后降的趋势,分界年龄是70~74岁年龄组。特别引人注目的是,与老年夫妇户比例逐步下降不同,老年单身户是缓慢上升的趋势(只是到了85岁以上的高龄阶段才有所回落)。但不管怎样,高龄阶段独居的比例比低龄阶段高是一个事实,而且到了80岁以后,生活在空巢家庭的老人保持在15~24%这样高的比例。

 

  4、老年照料体系的四个环节:个人、亲属、社区和组织

  在理论上,老年照料体系是根据几个环节组合起来的。首先是老年人的自我照料,对于健康的老年人来说,老年照料就是一个能否生活自理的问题。其次是亲属网络,包括了配偶、子女(含孙子女)和其他亲属。再次是社区的有偿服务或者志愿者服务。最后是来自所在组织的支持和照料。笔者等在1998年9月为北京市"老人、家庭与社区照料"学术研讨会起草《迎接人口老龄化挑战的战略构想》主题报告时,提出了这么一个理论构想:即以老年人自助互助为原则,以家庭支助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国家和政府的法律、法规、政策为保障。

  "以老年人自助互助为原则", 就是要尊重、提倡和鼓励老年人的自立自助,充分发挥老年人自己的能力和作用。社会和老年人都应当转变观念,消除以往对老年人的歧视和偏见,建立一种新型的老年价值观和养老文化。进一步说,在笔者看来,老年人自助互助是解决老年人养老问题以及更广义的老龄问题的首要原则,当然一旦老年人失去了自助的能力,家庭、社会和政府就要承担起道义责任,设法帮助他们回应老龄化的挑战。

  "以家庭支助为基础",是指要以家庭的支持和帮助作为解决养老问题的基本途径。家庭支助是指家庭成员(包括亲属网络)要为老年人提供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籍方面的养老支持,以及帮助老年人实现其他合理的需求并维护其合法权益。历史经验表明,家庭的养老资源才是老年人可能利用的最直接、最便利、最可靠的资源。

  "以社区服务为依托",是指通过社区为老服务来弥补家庭养老功能的不足。在很多地方,"居家养老+社区服务"已经成为新型的社区养老的两根支柱,成为家庭养老社会化、现代化最可能的发展方向。对于生活在空巢家庭的老年人来说,社区才是真正的家,周到的社区服务可以赋予老年人以强烈的心理归属感。"小家"虽成空壳,"大家"依然温馨,社区对于保障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的重要性今后更加凸现。

  "以国家和政府的法律、法规、政策为保障",是指在养老问题、老龄问题社会化的今天,帮助老年人和老年人家庭克服养老等诸多生活危机,共创美好的、可持续发展的未来是国家和政府不可推卸的社会义务和历史责任。国家和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制度创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实施、监督和仲裁,为实现健康的、生产性的和成功的老龄化目标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特别值得一提的,新型老年文化的建设也是政府重要的努力方向。一个健康的老龄化过程需要强有力的、积极的老年文化的支持。

  根据这么一个框架,笔者在下面具体展开来进一步加以论述,并试图提出若干政策性建议。

  4.1实现健康的老龄化是老年生活的第一保障

  健康老龄化的真实涵义是在不可阻挡的日历年龄老化的同时,通过一系列积极的措施来推迟生物性和社会性的老化。生物性的老化,是指身体机能健康的受损;社会性的老化,是指社会参与的活力退化,表现在角色的丧失和热情的下降。

  老年病不一定是疾病的发生期,事实上,许多老年病是不良生活方式和生存环境多年内化和积累的结果。所以老年病专家认为,增强预防功能减退的自觉性、年轻时就应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才能预防和减少老年疾患。健康老龄化战略的意义就在于它的纵向性、预防性和社会性。现在不少人将健康老龄化看作是老年期的事情、看作是老年人的事情,这是很大的一个误区。

  老年人的价值在社会参与和有关活动中得到体现。在美国,退休的人口越来越积极地参与社会生活,而且越来越意识到自身的价值。杜克大学的研究人员指出,从1982年到1994年长期需要照顾的65岁以上的人数已经下降了15%。美国国家老龄研究所对老年人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和政治活动的情况进行了一次调查,结论是:年纪老不等于身体和精神上的衰退,也不等于是疾病。 看来,打破"年龄界限"、消除"年龄歧视"应该成为所有追求健康老龄化目标的社会共同的年龄观、老年观。

  特别要强调在年轻人当中开展健康的生活方式运动,使"健康储蓄"的概念能够深入人心。笔者在1994年提出"健康储蓄"时,已经看到了一点:疾病其实并不是老年期的必然产物,事实上很多问题是潜伏在前老年期、而爆发在老年期。 只要我们在年轻的时候不过度地消耗生命资源,就可以实现养生防老的理想,即尽可能缩短带病期、延长健康期。从社会医学的角度看,"亚健康问题"值得所有年龄段(尤其是中老年人)的关注。 生物学的研究证实,从群体寿命的质量来看,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并不是随着年龄的升高而线性地弱化的。70~79岁是一个危险期,这段时期各种器官衰退较快,是各种老年病多发时段。而过了80岁以后,精神和肌体的健康有可能回复到60~69岁年龄段那样的水平。

  除非健康老龄化能从年轻时就顺利实现,否则根据现在的统计规律,对高龄老人来说,老年自我照料的功能到了85岁以后基本上将丧失殆尽。1994年全国人口抽样调查数据表明,北京市有5.85的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70岁以上老年人有13%生活不能自理,80岁以上老年人中这一比例高达32%。这么说来,所谓的健康老龄化,对于多数难于摆脱生物学规律的老人来说,只是尽可能延长独立自主的时段而已,但到了高龄阶段,还是要将需要援助的手搭在亲人或者社区的肩上。目前,"一、二、三、四"的人生哲学已经成为实现健康老龄化的生活指导。"一"是指以健康为中心;"二"是指糊涂一点、潇洒一点;"三"是指助人为乐、知足常乐、自得其乐;"四"是指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

  4.2适度的生育投资是晚年的重要保障

  如果说养老的第一保障是自己,是自己拥有和积累的健康资本、经济资本以及关系资本,那么第二保障就是来自配偶、子女和亲属的支持,第三保障才是社区、组织和外界的支持。

  空巢家庭的老人一旦配偶死亡而自己也进入了老迈之境,那么实际上就进入了生存风险最大的"深度空巢阶段"。形影相吊,孤独难遣,不良于行,生活困顿,这样的景象几乎具有某种必然性。晚年的凄凉、落寞和无助将对人生构成最后的毁灭性的打击。

  从家庭养老的支持力来源看,生育问题和养老问题存在着很强的关联性。在1985年获我国第二届南丁格尔奖章的北京市朝阳医院退休护士长司坤范12年来为社区孤寡老人服务的志愿者,正是基于照顾孤寡老人的体验,司坤范认识到:"人,还得有儿有女,血缘维系着亲情和责任。" 从生育与养老相联系的角度看,不育是对自己的未来不负责任,实际上也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不育不仅是自私的表现,而且是短视的表现。毕竟生育是维系家庭养老最基本的途径,是降低老年生存风险最可靠的投资。

  所以,如果我们想维持住家庭养老的传统,想减轻未来社会养老的压力,那么"不育"就是不值得提倡的文化倾向了,说到底,这是顾此失彼的只顾现在不顾将来的文化选择。对多数人来说,"不育"是一种不慎重的选择,而且认为"晚育"的提法不如"适龄生育"的提法来得科学。这两点是笔者从养老问题回头看生育政策和生育文化的感受。目前一个不妙的倾向是过分强调少生、晚生的好处,却严重忽视了生育和养老之间的内在关联。这至少是不完整的政策导向。

  鉴于养老问题具有的先发性特点--即有些养老问题其实早在前老年期就已有伏笔,我们要关心的不仅是当下的养老问题,而且必须关心未来的养老问题。至少要一个孩子,是明智的选择,是对自己和社会负责的做法。

  4.3建立老年互助体系:社会的积极回应

  老年人之间互相容易认同,老年人也有较多的闲暇时间,老年人本身就是值得开发的人力资源。关键是我们要建设好新型的自助互助的老年文化来回应老龄化特别是高龄化的挑战。积极的老年文化的建设也包括了制度上的创新。老年互助体系的建立就是这么一种有前途的探索。美国已经注意到建立老年互助体系的必要性,认为这是积极的回应老龄化挑战的社会对策。根据《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报道,截止1996年底,约有3400万美国人年龄在65岁以上,这个数字在过去的30年中增加了一倍,而到2030年还将增加一倍。但是当时约有20%的老年人生活自理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在庞大的老年人群中,既有需要服务和帮助的,也有乐意奉献和服务的。那么一个积极、健康、成功地回应老龄化挑战的社会就必须认真地考虑如何将这两类人有机地组织起来,各取所需、各得其所。这就是老年人帮助老年人的组织体系。

  在老龄化的今天,为走出传统养老的困境,建立人类互助体系和鼓励自我养老积累的意义重大。笔者认为,"劳务储蓄"或者"时间储蓄"做法的实质是人类在"自我养老"模式上的一种制度创新,是"老有所为"的一种方式,是解决养老问题的有效尝试。我们要鼓励代际互助,提倡自我养老,使之制度化、法制化,要在全社会推广"劳务储蓄",在老年人中可以提倡为主,对青少年可有一定的强制性。

  北京开展得如何呢?1999年1月以来,北京市朝阳区松榆里小区开展"时间储蓄"活动以来,称据参加者踊跃,最后确定了16位老年志愿者,小区中34位需要服务的高龄老人都有了专门的志愿服务者。目前,储蓄时间最长者是67岁的郎淑珍大妈已经为自己储蓄了70余个小时。

  时间储蓄使朝阳区松榆里小区内的高龄老人都得到了妥善照顾。譬如,80多岁的刘风玉大妈儿女不在身边,以前总是一个人孤零零呆在家里,而今经常有人过来照顾她,给她做家务、量血压,或者为她读读报,陪她聊聊天。若是天气好,还会带她逛逛商店、遛遛弯儿,刘大妈高兴得不得了,逢人就夸时间储蓄好。

  前些天,75岁的董大妈重病在家,来照顾她的郎淑珍大妈看到她时,董大妈已面色惨白,话都说不出来了。郎大妈赶紧找人现场抢救,后来又找车把董大妈送到医院。医生说,多亏她们抢救及时,董大妈才能脱离危险。

  从上述案例来看,只有有闲暇时间、身心健康、一定奉献精神和有潜在养老需求的老年人才可能成为志愿服务者的合格人选。显然,只要老年人的"闲暇时间"还能展现为市场价格,还能通过再就业来换取收入,就不一定会选择"劳务储蓄"的做法。因为这种做法还很不成熟,到底能给志愿者提供多大的养老保障事实上是难于预期的。所以形势并不容乐观。北京的老年人有不少是有事可做的,退而不休的情况越来越多,或者有高收入的工作等着他(或者她),或者有较好的经济保障而无需进行劳务储蓄。"预期效益的比较"是老年人自主性养老决策的前提,"预期效益最大化"这种经济理性依然会对老年人产生作用。一些老年人钟情于"劳务储蓄"是因为他们的市场竞争力已经下降,他们的选择余地已经不大,如何打发时光使之有些意义成了相当一部分老人关心的话题。

  应该注意的一点是,"劳务储蓄"不太可能是一种自发的行为,而是非常需要组织、规范和引导,这就给社区组织和社区服务提出了要求。但无论如何,作为一种补充的养老办法,这是值得提倡和探索的。

  4.4居家养老和社区服务必须结合:以人为本的制度安排

  老年人要融入社区,而社区则要关爱老年人。这种互动才可能保障晚年的生活质量。在一个比较正规的社区里,只要有足够的公共活动空间,老年人就会对社区产生强烈的归属感。北京东城区1995年提出建设"社区文化细胞"的设想,取得很好成效。所谓社区文化细胞,是说通过示范作用,把文化活动的网络延伸到胡同、门楼、庭院以及每一个家庭,从而为居住在相对封闭环境中的居民提供交往、交流的机会。譬如,和平里七区北居委会喜洋洋秧歌队1995年建立以来,参加者多为老年人。秧歌队的队员们总结出了三点收获:一是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增光添彩,二是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精神面貌,三是家庭成员和邻里关系更加和谐了。 群众对社区文化的需求是增长的趋势,关键是我们的社区基层组织要在场地、经费、设施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并加以管理和引导。

  社区就是老年人的家。如果这样的大家概念能被社区政策组织所接受,那么我们就没有理由不做好社区为老服务工作。多数老人乐意生活在自己熟悉的社区环境当中。发展社区照料服务甚至被看作是解决我国城市养老问题的重大战略选择。 社区养老已经成为中国城市老龄工作的重点。从中国的经验看,社区养老需要三支队伍:一是以老助老,低龄老人、健康老人处理互助组来帮助高龄老人,二是志愿者队伍,大中小学生、部队、单位来帮助老年人,三是专门成立了物业管理公司。

  根据前述的1999年北京市政策研究室等单位的调查,北京市老年人日常生活中最大的困难是"去医院看病"(23.5%),其次是做家务等。"去医院看病"往往费时费力,老人吃不消。家庭医生和社区医院的做法之所以深受老年人的欢迎,道理其实并不复杂。

  令人高兴的是,"某某社区是我家,社区建设靠大家"的理念和"民思我想、民困我帮、民需我办、民求我应"的宗旨已经在社区服务中日渐普及。

  我们高兴地得知,"临终关怀"的爱心行动也已经出现在北京的社区。譬如,北极光内市西城区月坛街道汽南居委会成立的"临终关怀"小组就专门帮助不知所措的人们运送危急病人或者料理后事。从换寿衣到抬遗体,从运送到火化,"临终关怀"小组全都尽义务,受到居民欢迎。 从今后的发展趋势看,社区养老(居家养老+社区服务)将成为今后城市主导性的养老方式。北京也不例外。一些调查证实,有较多的老年人选择了这种方式。毫无疑问,家庭养老功能越是弱化,对社区养老功能的需求就越是强烈,主要是提供社会化的情感慰籍资源和生活服务和医疗服务资源。

  4.5需要设计有差异的老龄政策

  因为老年人群的差异很大,有些老年人的第一保障和第二保障系统比较健全,而有些老人则不然,譬如生活在空巢家庭的老人就是如此。社会对那些缺乏自我保障和家庭保障(或者说亲属网络保障)的老年人需要格外关照。特别是农村地区的老年人,自己的劳动收入往往是养老主要的经济来源,其次是子女多少不限的供养。北京农村的情况也基本如此。

  因为一般来说,社会的养老资源是有限的,如何在以人为本的原则下将有限的资源用在最需要帮助的人群身上,是社区政府必须考虑的一个原则性问题。

  根据老年人群的困难和需求老设置社会养老保障政策的对应点。总的来说,老年社会保障还很不完善。贫困老人、农村老人、高龄老人和空巢老人是值得社会特别关注的群体。应当说,北京的一些区县有很好的一些做法值得总结和推广。"困难援助"和"高龄补贴"是可以考虑的老年人分享社会发展成果的两种方式。

  毫无疑问,社会能否给老年人提供实质性帮助往往与国家的经济实力有关。人们常说,中国是一个未富先老的国家,言外之意是中国作为一个欠发达的国家所面临的老龄化挑战要远远大于发达国家。为此要结合社区、单位、集体和组织确立帮扶的责任主体。正如有的论者所指出的:"从原则上讲全社会都有责任关心低收入老人,但是责任范围太大往往形同虚设,应该具体化到子女与原工作单位。" 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制度是可行的一个办法。北京市要出台配套性、全面性的老龄政策,走到全国前面。中国要为建设一个人道的老龄社会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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